重污染天氣應急措施
發布時間:
2021-09-26 09:45
最近各地霧霾天氣比較嚴重。那么就這點,宏宇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給出了一些建議。
全市10蒸噸以下燃煤工業鍋爐暫停使用。
增加對重點大氣污染源的執法檢查頻次,確保其大氣污染防治設施高效運轉,達標排放。
全市20蒸噸以下燃煤工業鍋爐暫停使用。
增加對重點大氣污染源的執法檢查頻次,確保其大氣污染防治設施高效運轉,達標排放。
主城區實行大型貨車、工程渣土車區域限行,引導過境車輛避開主城區行駛。
全市20蒸噸以下燃煤工業鍋爐暫停使用。增加對重點大氣污染源的執法檢查頻次,對重點污染源實施駐廠監管,對治理設施不能有效運行的,依法提請當地政府采取關停措施。
主城區實行大型貨車、工程渣土車區域限行,引導過境車輛避開主城區行駛。
做好冬防期間工業企業環境監管執法工作
工作任務:加強工業企業環境監管按照監管責任劃分,加大涉氣工業企業現場檢查頻次,采取明查、暗查、突擊夜查等形式,開展“零點”行動,促使企業污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行,主要大氣污染物達標排放,“三防”措施落實到位,督促問題企業落實環保部門整改要求。對發現的環境違法行為,及時查辦,對涉嫌犯罪的,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。
落實查處問題整改后督察 全面梳理今年以來中央環保巡視組交辦、本級環保部門查處、省級以上信訪、轉辦涉及的工業企業,以及列入“黑名單”和掛牌督辦企業的環境問題整改情況,查找存在問題,提出整改要求,督促整改落實到位。
落實應急管控相關要求按照省市兩級黨委政府應急管控、限產限排、錯峰生產等相關要求,根據本級政府的職責分工,積極作為,督促相關工業企業落實到位。
落實涉氣重點監控企業駐廠監管市本級、各縣(市)和上街區環保部門要嚴格按照省環保廳關于駐廠監管的要求,對《鄭州市環境保護局重點涉氣監控企業駐廠監管實施方案》(鄭環文〔2016〕94號)劃定的企業(已停產的除外)落實駐廠監管制度,對企業 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、“三防”措施落實情況、污染物排放情況以及冬防涉及的應急管控、限產限排、錯峰生產等進行檢查和督促。每班2人,認真填寫駐廠監管記錄表,夜間專人住守。
對5類涉氣企業實施網格管理按照日常監管責任劃分,對市內六區生物質鍋爐使用企業、全市4噸以上燃煤鍋爐(含煤礦、集中供熱的熱源廠、制藥廠等)的使用企業、正在生產的碳素企業,以及石材廠、石子場、石灰廠、采石場等企業的揚塵管理,按照網格化要求定人定位,每班2人,每日巡查。
大耳朵圖圖,陪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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